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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6 15:45 franckzhou@chinalawedu.com
刑法分则问题

在复习各罪名时候,发现有些罪名有"加重处罚事由"和"从重处罚事由",请问两者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2008-5-6 16:31 Jenkinsma@chinalawedu.com
“加重”是在超越法定刑幅度,“从重”仍旧在法定刑幅度范围之内。
比如3—10年有期徒刑,加重后就是10年以上了;但是从重不一样,从重仍然是在3—10年的范围内,比如原来可以判4年,从重后判8年。
另外,你的说法也有问题,刑法分则中是没有“加重处罚”的规定的,只有“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
这里你要注意:加重处罚不等于结果加重犯。一定区分清楚。

2008-5-8 09:21 franckzhou@chinalawedu.com
茅塞顿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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