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5-30 11:30
ally0518@chinalawedu.com
律师剖析的情书
我的甜心
——对象不明,发出邀约或承诺须针对特定主体。
爱你一万年
——显然是无法履行的义务,无效条款。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为了你,我宁愿背叛我的父母和家庭,今生今世我只爱你一个
——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无效条款。瞻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对你的海誓山盟,有天地为证
——见证或公证应该选择有资质的律师或公证机关。
我会给你最大的幸福
——约定不明,不同的主体对 “幸福”的具体内涵理解不同。
那天清晨我来到你的窗前,在心里默默地对你说: “如果你也爱我,就请打开你的窗,后来你的窗真的开
了。我真的太幸福”
——重大误解,早晨开窗几乎是每天必然发生的事情。
如果你和我生活在一起,我会为你当牛做马,包揽一切家务
——显失公平,可撤消条款。家庭中夫妻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
如果你不答应,我会在我们相识的小河边悄悄地结束自己的生命;当我的鲜血染红了小河,那是我对你爱的
证明。
——首先,一方以威胁的手段订立合同,合同无效;其次,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应追究相
应法律责任
如果我背叛了你,我愿接受任何惩罚,五雷轰顶,千刀万剐
——这两种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违反法律的规定。
信尾署名:爱你的小辣椒于无眠的雨夜
——没有标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和明确的时间,不符合书证的形式要求。
2008-5-30 15:58
kaixintingzi@chinalawedu.com
老贴了,呵呵,不过还是挺好笑的,当年我还把这个笑话打印下来了呢,哈...
2008-5-30 19:16
hfpf46@chinalawedu.com
不错,这封情书偶拿来当格式条款用了,对象为不特定的多数人均可适用~~~:lol
2008-5-31 08:39
lxx670617@chinalawedu.com
不错,顶!
2008-6-4 16:43
jiangr123@chinalawedu.com
:lol :lol :lol :lol :-P 挺搞笑的。
2008-6-5 16:09
helenliu@zikao365.com
律师是辩论的天才。
2008-6-5 16:54
siwo@chinalawedu.com
真是干一行,爱一行,连情书都能辩出个一二三来!
2008-6-5 21:21
tangyuehua666@chinalawedu.com
不错!:lol
2008-7-30 14:49
hxg6666@chinalawedu.com
[img]http://bbs.chinalawedu.com/attachments/month_0807/20080730_0d7b95f0dd7347da8b3aTG2eAmUgJnCm.gif[/img]
2008-8-5 22:32
nbdwy@chinalawedu.com
:H :H :H :H :H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5.0
© 2001-200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