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8-2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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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上国家经济法笔"国际货物买卖"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
1980,《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
2000年国际贸易俗语通则,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节 概述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
适用于: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就有关货物买卖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关于“营业地”的概念:公司,法人的长期的用语经营的场所,经营地方。国籍,法人资格,住所等均不是“营业地”
营业地不同的理解:
这里需要注意《联合国家销售合同公约》第十条 为本公约的目的:
(a)如果当事人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则以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但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所设想的情况;
(b)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惯常居住地为准。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主要条款:
品质规格条款、数量条款、包装条款、价格条款、商检条款、装运条款、保险条款、支付条款、不可抗力条款、仲裁条款、法律适用条款
第二节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一、概述
1、2000通则修改的主要方面:
A.在进出口手续方面更加合理
B.明确了在FCA术语下交货与装货义务
C.扩大了FCA适用范围
二、主要内容
名称 交货地点 风险转移 运输 保险 运输方式 各组特点
EXW工厂交货 卖方工厂 交货时 买方 买方 各种方式 内陆交货
FCA货交承运人
FAS船边交货
FOB船上交货 交承运人
装运港船边
装运港船上 交货时
交货时
装运港船舷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各种方式
海运内河
海运内河 装运合同
主要运费
未付
CFR成本加运费
CIF成本运费保险费
CPT运费付至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
交承运人
交承运人 装运港船舷
装运港船舷
交货时
交货时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卖方 海运内河
海运内河
各种方式
各种方式 装运合同主要运费已付
DAF边境交货
DES目的港船上交货
DEQ目的码头交货
DDU未完税交货
DDP完税交货 边境指定地点
目的港船上
目的港船上
指定目的地
指定目的地 交货时
交货时
交货时
交货时
交货时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卖方 陆上运输
海运内河
海运内河
各种运输
各种运输 到货合同
第三节 《联合国国际贷款销售合同公约》
一、公约的适用范围
1、不适用公约的合同:
A,普通的六类货物销售合同
《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第二条 本公约不适用于以下的销售:
(a)供私人、家属或家庭使用而购买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购买这些货物是作任何这种使用;
(b)经由拍卖的销售;
(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它令状的销售;
(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
(e)船舶、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
(f)电力的销售。
B,提供货物与提供服务相结合的合同的适用,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三条 (1)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除非订购货物的当事人保证供应这种制造或生产这种货物所需的大部分重要原材料。
(2)本公约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它服务的合同。
就是,一,通过劳务合作方式进行的购买,如补偿贸易,
二,通过货物买卖方式进行的劳务必合作,如技贸合同。
区分:
国际货物贸易买卖合同,与技术贸易合同,与服务贸易合同的区别:
1,标的物价值计算,金额大的为准,
2、公约未涉及的法律问题
A.不涉及有关销售合同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的问题
B.不涉及销售合同对所售出货物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C.不涉及卖方对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的责任问题
归纳如下:1,销售合同的效力
2,惯例的效力
3,售出货物的所有权转移
4,卖方对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的责任问题
3、公约的任意性
A.当事人可通过选择其他法律而排除公约的适用
这里需要注意,只有当事人明确适用该国具体的什么法律时才能怕出公约的适用。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法律,公约还是可以适用。如当事人约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过法律,公约可以适用,因为中国是公约缔结国]
B.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部分地适用公约,但是,
“当事人营业地的所在国在加入公约时候,已经提出保留的内容,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排除或者改变。”、
4、我国的保留
A.合同形式的保留:我国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扩大适用的保留:仅适用双方营业地所在国均为缔结国。
被保留的条款是:《联合国国际贷款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1、要约
A.要约构成条件:向特定人提出、内容十分确定、愿意承受要约约束
B.要约生效
C.要约撤回与撤销:要约未送达受要约人时取消要约称撤回;送达受要约人后取消称撤销
D.要约失效:因过期、撤销、拒绝失效
2、承诺
A.有效承诺的条件: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期内、内容一致
B.承诺生效时间:到达生效
C.承诺撤回:在承诺生效之前或与其同时送达要约人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
1、卖方义务:交货、质量担保、权利担保、交付单据
2、买方义务:支付货款、接收货物
四、风险转移: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1、合同中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写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履行义务后风险转移给买方
2、合同未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风险就转移给买方
3、运输中的销售货物风险转移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
4、在买方营业地交货风险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转移
5、卖方营业地以外地点交货,风险从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转移
五、违反合同补救办法
1、卖方:要求实际履行、交付替代物、修理、减价、宣告合同无效
2、买方:要求履行义务、宣告合同无效
3、买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卖方的补救办法:要求履行义务、宣告合同无效
4、免责条件:不能控制、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障碍所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