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教育论坛 » 各省市自考讨论区 » 海南 » [转帖]陈瑞华:自考生,北大鄙视你们!!!


2005-4-10 11:51 zhuang2@zikao365.com
<B>[转帖]陈瑞华:自考生,北大鄙视你们!!!</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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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   1-2节  法学院     刑事诉讼课上   

陈瑞华:“堂堂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考试,竟然使大量的自考生进入复试,而把我们北大自己这么优秀的学生拒之门外,这真是法学院的悲哀、北大的失败!!!!!

去年我们方向竟然招了6个自考生,这在全国法学院都是一大奇观!这些没有经过法学正规教育的人,三、四年在北大混吃、混喝,蹭课听;倒头来靠死记硬背也能 混进北大!


今天在坐的估计也有自考生吧,我奉劝你们一句,别在这浪费时间了,北大不欢迎你们,鄙视这些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人!!请你们记住:这里是北京大学法学院!!!


今年我们下决心,凡是进入复试的自考生,我们一个都不要,档次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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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13 22:51 听雪无声@zikao365.com

刚才又有一个新ID到处转发说,陈某没有说过这样的话,真郁闷了

2006-9-2 23:27 kampatin@zikao365.com

研究生考试是全国教育系统所设立的“游戏规则”,只要不犯规,只要考上就是优秀者。司法考试也是一种“游戏规则”,只要通过就是人才,就有资格吃法律这碗饭。任何一种选拔只要不犯规。胜利者就值得受尊敬。虽然自考生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院校教育,但是他们的理论水平已达到要求,他们得到社会的认可,在社会中做贡献。


1.不论是北大院校生,还是自考生,在法律实践中只要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是评价的标准;


2.社会中有很多自学成材的人在他们的领域是独一无二的,爱迪生没有度过正规的大学,但是他是大发明家,鲁迅没有接受正规的文学院校教育,但他弃医从文后是伟大的文学家,等等,所以我们自考生不必自卑,强者会得到社会认可的;


3.北大会有那样偏激的人,很正常,北大也有垃圾,请这位同学记住,任何学问不是坐在书房里想出来的。这种人应该在中国最偏僻最落后的地区锻炼一下,在最基层的单位锻炼一下,以后也就不会这样狂了。

2007-1-7 13:54 loveadai@zikao365.com
有用就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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