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 21:45
zhouweiqing@chinalawedu.com
[百家争鸣]抢劫还是盗窃或抢夺
赶跑劫贼 自己取财
抢劫还是盗窃或抢夺
王永军
丙将甲绑在树上,欲劫其财。乙路过,闻甲呼救,乙将丙赶跑,后反将甲身上的5000多元钱拿走。
对乙应如何处理,第一种观点认为定抢劫罪。笔者认为不妥。抢劫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公民财产权,同时也侵犯公民人身权。乙未施加任何外力于甲身,根本未侵害甲的人身权利,故乙的行为不宜认定为抢劫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是盗窃罪,因为公然拿走一个无行为能力人(甲当时被绑在树上,可被视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财物,以盗窃论。笔者认为此观点亦不可取。行为能力的划分是民法上的一种旨在保护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的制度,其划分标准是:自然人对其行为的性质和行为后果的认知能力。本案中,甲被绑于树上,对其认知能力并无影响,故不能因甲无法反抗而说其是无行为能力人。
笔者认为本案应定抢夺罪,即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但认定为抢夺罪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抢夺行为是否需公然进行,以及抢夺行为是否需乘人不备。对第一个问题,笔者认为抢夺行为需具公然性,但此处的公然并不是说必须是在公众场合当众进行,而只需被害人能当即感知该抢夺行为即可。对第二个问题,笔者认为抢夺并不以乘人不备为要件。有些抢夺行为发生在被害人“有备之时”,比如把公文包紧紧抱在怀里、把挎包置于胸前甚至带保镖护卫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实际上是“乘人有备”而实行抢夺。
编后:上述两案均非典型的犯罪形态,确实耐琢磨,两位作者的论证与结论也出乎常人意料。第一个案件由诈骗行为转认定为盗窃罪,编者感到较令人信服。而从第二个案件,似乎可得出“抢夺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公然拿走他人财物”的结论,这与“夺取”之字义似有所不合,令编者更难以把握抢夺行为之形态而心存疑虑。巧合的是,两案都涉及到犯罪对象是无行为能力人(第二个案件存疑)的问题。在以往研究侵犯财产类犯罪中,当无行为能力人成为犯罪对象时对犯罪性质的影响,还少有人涉猎。仔细想来,编者觉得问题多多。比如,犯罪对象对犯罪性质是否会产生影响?抢夺、敲诈小孩的财物也可定盗窃罪吗?抢小孩的财物,小孩死拽不放,终因力小抢不过,抢的人构成抢劫罪吗?那如果抢的人吓唬了小孩一下,小孩松手了呢?诸多问题,留给读者思考吧。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06-2-1 19:55
keaitiankong@chinalawedu.com
抢夺,你认为是什么?
2006-2-1 20:49
ciduchengguan@chinalawedu.com
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定为抢夺罪。
2006-2-2 12:06
jenkinsma@chinalawedu.com
同意
2006-2-8 13:41
lxx670617@chinalawedu.com
好案例.
2006-2-8 15:11
740629@chinalawedu.com
我认为应该定抢劫罪。
2006-2-8 15:19
740629@chinalawedu.com
抢劫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 情形符合“其他方法”。
2006-2-8 15:24
740629@chinalawedu.com
我认为不构成抢夺罪。因为构成抢夺罪必须是乘人不备。本案不是此情形。
2006-2-13 15:35
jenkinsma@chinalawedu.com
顶楼上!!!
2006-2-18 14:02
cycoon@chinalawedu.com
赞同楼上观点~定性为抢夺罪最合适~
2006-2-20 21:09
lxq7526@chinalawedu.com
要照张明楷的理论,这是公开盗窃了。好象四川定过一个类似案例,说一个人打工回家,在路上摔倒一跤,恰好脚被卡在一个洞中动弹不得,遇一路人呼救,路人闻之不但不救,反而将其财物拿走。该案是以盗窃定的。
2006-3-1 22:20
lsqtwjy@chinalawedu.com
定性为抢夺罪
2006-7-6 23:55
zsl8@chinalawedu.com
乙抢劫未遂
2006-7-7 11:10
03813325@chinalawedu.com
认定为盗窃罪更科学,参见张明楷<<盗窃与抢夺的界限>>(载<<法学家>>2006年第二期).
2006-7-7 11:23
morningglory@chinalawedu.com
抢劫显然不是,因为被害人并不是被行为人捆在树上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盗窃,强调的应该是和平取得;我觉得定抢夺罪比较合适。
另外我觉得,抢夺罪虽然一般认为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但对于“不备”的理解不应仅仅理解为没有防备,不能防备也可以构成。1234的说法有问题。
东方小巴黎,别浪费时间在论坛上了,好好看书吧!
2006-7-28 19:10
reaska@chinalawedu.com
典型的公开盗窃~~~~~~
2008-1-11 18:12
menglao007@chinalawedu.com
当然是抢夺。。。
首先不是抢劫,受害人的不敢反抗或者不能反抗是由于行为人的作为而形成的,案例中受害人的不能反抗不是乙造成的。
其次不是盗窃,盗窃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自认为他的行为是被害人所不知道的,而这里很明显。。。
2008-2-26 16:02
zhangyi102220028@chinalawedu.com
抢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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