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4 16:28
faxuezu@chinalawedu.com
关于垂直领导的一点小总结!!
工商部门是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工商部门是属于垂直领导的;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有三类:一是国务院部门和国务院直属机构垂直领导的,有海关、国税、人民银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通信管理、证监、银监、保监、电监等;一类是实行省垂直领导的,有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地税、盐业等部门;一类是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县级市、市辖区垂直领导的,有公安等。
从工商、质量技术、地税等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所执行的专业法律来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将承担一定的领导或者协调、监督或者管理的义务,不管人事权是否上划,但在法律上仍是政府的工作部门,他们在代表政府执法,其执法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因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地税、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具有管辖权。
[img]emot/em19.gif[/img][img]emot/em19.gif[/img][img]emot/em19.gif[/img]
2006-11-15 13:26
murphylin@chinalawedu.com
《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这里并没有对垂直领导部门进行分类,就算省垂直部门如工商等,也只省政府才有行政复议权,市、县政府没有复议权。
2006-11-21 08:09
xmxj1020@chinalawedu.com
谢谢
2006-11-24 10:42
xmxj1020@chinalawedu.com
好东西
2006-12-2 21:50
hxk330@chinalawedu.com
有了这个东东就不用怕了。
2006-12-7 20:49
ally0518@chinalawedu.com
好东东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5.0
© 2001-200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