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6-6 22:04
tamfer@chinalawedu.com
请教关于抢劫中故意杀人的问题
工作中遇到一个实务的问题,几个同事有争议,求教一下
犯罪嫌疑人持刀夜晚抢劫一女子,女子大叫,犯罪嫌疑人遂拿刀朝被害人猛砍,被害人倒地失去反抗能力后,又拣起砖头朝被害人头顶拍落.被害人死亡后,恰有几名群众经过现场,犯罪嫌疑人遂立即逃窜,没有动被害人的财物.
我的观点是定抢劫罪,根据<最高院关于抢劫中故意杀人如何处理的批复>....
有的同志认为应定故意杀人,因为杀人行为发生在被害人已经完全失去抵抗能力后,而且最后没有抢得财物
尸检报告刀伤和砖伤是共同致死原因
请老师指教
2007-6-7 09:34
xmxj1020@chinalawedu.com
我认为是抢劫和故意杀人数罪并罚
2007-11-19 17:08
zykhl721@chinalawedu.com
抢劫罪未遂
2007-12-25 16:51
bukuai@chinalawedu.com
客观方面实施的是杀人行为,但是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支配下实施,获取财物才是其杀人动机,不能把用刀把人砍倒的行为和用砖头杀人的行为割裂开来,根据主客观一致原则,构成抢劫罪(未遂),至人死亡,十年以上到死刑,未遂是可以从轻减轻,本案不适用从轻减轻。
2007-12-30 15:03
menglao007@chinalawedu.com
抢劫罪侵害的是两个法益,即人身权利和个人的财产权利,只要有一个被侵犯则成立既隧。。。
2008-1-2 21:26
bukuai@chinalawedu.com
[quote]原帖由 [i]menglao007@chinalawedu.com[/i] 于 2007-12-30 07:03 发表 [url=http://bbs.chinalawedu.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93888&ptid=9684][img]http://bbs.chinalawedu.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抢劫罪侵害的是两个法益,即人身权利和个人的财产权利,只要有一个被侵犯则成立既隧。。。 [/quote]
兄弟,你好好想想,好好学学,只侵犯一个怎么可能就既遂。抢劫本来就是以侵犯人身为手段获取财物为目的的行为,麻醉抢劫是特殊规定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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